通知公告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公示 | |
发布时间:2022-04-22 来源: 阅读次数: |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
根据《湖北大学转专业和大类分流管理办法》(校教字[2022]5号)文件精神,按照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综合考虑学生后续专业学习的需要,制定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如下。 一、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长:宋韧 郭志光 副组长:梅涛 鲁力格格 成员:董兵海、祁亚军、杨婷婷、余黎、王雪芬、汪洋 二、接收学生转专业的条件、要求及提示
三、考试或考核的内容和办法 2020级学生:(1)考核形式采取面试和原专业学习成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原专业学习成绩以提供全部学年学期的加权成绩为准。面试总成绩100分,包括学业规划、专业认识、语言沟通、综合素质四个方面,各占25%。(2)最终成绩评定:对于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考核不合格,对于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者按面试成绩的30%+原专业加权成绩的70%进行计算得出每位参加考核学生的考核成绩。 2021级学生:录取成绩由学生高考成绩、原专业第一学期的加权成绩组成,具体比例为:高考成绩占50%,加权成绩占50%。 根据上述计算办法,经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根据学院拟转入人数计划从高到低录取。 四、转专业学生的成绩认定和课程补修及编入年级 1.成绩认定。转入学院依据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要求,对学生转入前所学课程成绩进行认定。原专业课程与转入专业、年级培养方案中对应课程的内容一样,学分相同或高于转入专业的学分,可认定为转入后专业课程成绩,学分调整与转入专业课程学分一致;课程内容一样,学分低于转入专业课程学分(学分原则上不低于转入专业课程学分的1/3),由转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及相关课程老师集体研究确定,如被认定,学分调整与转入专业课程学分一致。跨大类转专业学生,原专业修读完成但不属于转入专业年级培养方案中的课程的学分,可认定为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 2.课程补修和重修。转入专业年级已开必修类课程,转入学生未修读的,需随转入专业下一年级补修,补修报名和选课与重修学习报名选课方式一样,成绩中考试性质为正常考试而非重修。通识教育平台不及格公共必修课程,学生按照正常程序申请重修;原专业不及格专业必修和选修课程,学生可不再重新学习,但教务管理系统不对该课程做删除处理。 3、编入年级。一年级获准转专业的学生,于当年9月编入转入专业二年级班级。二年级获准转专业的学生,若在一个学期内补修课程不超过4门(含4门),可于当年9月编入转入专业三年级班级;若在一个学期内补修课程超过4门,则于当年9月编入转入专业二年级班级。 五、学生申请和学院资格审核考核流程 1.拟转出我院相关专业学生按如下程序办理: (1)申请:学生于4月25日-27日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学籍异动管理”模块在线提交异动申请,同时填写《湖北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逾期不予补报;通识教育学院学生将转专业审批表电子版交予通识学院教学办,本部学生交予学生所在学院教学办,待学院审核通过后,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上报:学院审核通过同意转出的学生,于4月29日前填写《湖北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报名学生汇总表》,并将电子版及签字、盖学院公章的纸质材料提交本科生院。同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交审核意见。 2.拟转入我院相关专业学生按如下程序办理: (1)申请:学生于5月6日前将《湖北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按表格要求由相关领导签字并加盖转出学院公章)、成绩单(提供加权成绩单,加盖所在学院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到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办2006室。 (2)考核:学院依据转专业实施方案对拟转入的学生进行面试考核,考核结果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审核。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2022年05月06日13:40-15:15 地点:通识教育学院B411室 (3)上报:经审核通过并同意转入的学生,并在学院网站公示转入学生名单,公示期3天;同时填写《湖北大学接收转入学生汇总表》,并将电子版及签字、盖学院公章的纸质材料连同转专业审批表一并提交本科生院审批,同时在教务管理系统完成在线审核。 (4)在接收计划指标有剩余的情况下,我院将开展二次选拔工作。 3.拟院内转专业学生按如下程序办理: (1)第一批次院内转专业按照拟转出和拟转入我院相关专业的操作流程执行,时间上同步。 (2)第二批次院内转专业时间上和大类分流同步,按照拟转出和拟转入我院相关专业的操作流程执行。 六、学校审批并公示名单 学校对转专业学生审批、汇总,在本科生院网页公示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 七、办理转专业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办理相关手续,本科生院依据国家规定在国家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和教务管理系统中对转专业学生进行专业确认,转专业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协调转专业学生住宿生活等学习情况。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