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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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1-03-24      来源:      阅读次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学科专业特点,制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在学院院长和书记的领导和统筹安排下,组建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的组织和考核工作。

学院成立监察组,负责监督复试相关工作规定的执行情况,巡查复试现场情况,监督信息公开、公示情况,受理、调查并处理考生申诉和质询。

二、招生计划及复试名单

1.我院各招生计划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形式

招生计划

已接收推免生

070300

化学

全日制

91

8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全日制

085600

材料与化工

全日制

152


2.初试成绩达到所在专业的国家A类线的考生即可进入我院复试。复试名单详见http://matsci.hubu.edu.cn/

三、网上确认及资格审核

进入复试的考生应根据学校复试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并按要求上传各类审核材料。

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材料进行线上审核。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通过审核有资格进入复试的考生,需在线缴纳复试费

考生网上确认前,请务必仔细了解学院复试细则。

四、复试形式和内容

学校统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部分:1)综合素质、思想品德及心理健康考查;(2专业知识及能力考查;(3)外语听说能力。确定复试考核形式如下:

1.综合素质、思想品德及心理健康考查:

1)考生首先进行个人陈述(2分钟,介绍学业背景、考生学习、生活、工作简况及自我发展规划等)。

2)考官就学生陈述内容、当前时事及相关心理问题对考生进行提问,考察考生的应变能力及综合素质(4分钟)。

2.专业知识及能力考查:(8分钟)

考查内容主要包括材料相关的物理和化学基础知识以及分析仪器应用能力。

专业知识能力考察以口头问答的形式进行。事先为每个学生出3道理论或实验相关的简答题,并封入信封中。面试时,学生随机选取一个信封,由考官为考生念题,考生进行作答。主要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理论知识掌握程度、科研思维能力、实验技能及知识综合应用能力。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包括以下几个环节:(6分钟)

主要采取英文对话交流方式,考察考生英语语言应用能力。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表现考核表》如在网上确认时未能加盖公章,务必在拟录取公示前将盖章后的表格扫描件或高清照片通过邮件发送至materialhubu2015@qq.com,邮件命名为“姓名+政审考核表”。

五、复试时间安排

考生复试考场及考试顺序随机产生,考生在系统开放准考证下载后,登陆网络复试系统、下载准考证即可获知考试时间安排。请务必按提示时段候考,按时参加网络复试各环节的考核,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六、复试成绩计算及拟录取原则:

1.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考查、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各100分。复试成绩计分时,按照专业知识占比40%、综合素质考查占比30%、外国语听说能力占比30%折算成百分制。

计算总评成绩时,初试成绩(按“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的方式折算为百分制)占70%,复试成绩占30%,均保留两位小数。

2.复试结束后2天内,将分别按招生的三个专业(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以总评成绩进行排序,如总评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优先排序。

1)录取顺序及排名规则如下:

第一档:第一志愿考生,按总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二档:调剂考生,按专业小组总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第一次复试录取人数未达到拟招生人数时,进行第二次调剂。

2)复试成绩单科不及格者(未达到 60 分),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网站为http://matsci.hubu.edu.cn/

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

电话:027-88661729 联系人:乐老师

邮箱:19711036@qq.com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将按照下达招生计划情况向研究生院报送复试结果。

拟录取公示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进行。考生需进行体检、调档等程序,按学校统一要求办理,另行通知。

七、学业奖学金评定

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结束后,拟录取的考生按照总评成绩排序确定2021学年度学业奖学金。

将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生分别按总成绩排序(不分学科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为第一档,调剂考生为第二档。如总评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优先排序。

1)评定等次:一等(¥12000)、二等(¥8000)、三等(¥4000)。

2)评定要求:获评一等、二等奖学金的人数一般不低于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的40%(含推免生);推免生评一等奖学金。

3)奖学金等次分两档依次排名:

第一档:一志愿考生,按总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第二档:调剂考生,按总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八、调剂细则

根据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和学校下达招生计划数,我院各招生专业均接受适量调剂生。调剂考生要求如下:

1)符合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所在专业的国家A类线。

3)符合教育部关于调剂的规则要求。

4)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初试科目与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相同。

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规则、调剂考生报到复试等届时另行通知。

 

   湖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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