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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全面学习宣传和贯彻《学位法》

发布时间:2024-10-25      来源:      阅读次数: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要求,为做好《学位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湖北大学研究生院于2024年10月9日发布《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的通知》。湖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高度重视,积极响应,认真部署,迅速行动,组织学院师生开展了分类分层学习。

10月12日,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班子成员集中学习《学位法》的各项条例,党委书记陈亮同志部署学习工作,要求务必将《学位法》学习贯彻到位,全院上下要分层次、分类别学习《学位法》,确保师生深刻领会《学位法》的重要意义。

10月14日,结合学校要求和学院党委部署,学院学位委员会成员集中学习《学位法》,并结合《学位法》的各项条例深入探讨了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一级学科硕士点,以及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硕士点的学位授予的标准、程序以及监督机制等内容。同时,根据《学位法》的相关要求讨论了研究生导师审核标准。

10月17日,学院各系部组织老师学习《学位法》、《学位法》百问百答等系列相关材料,确保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师,并就学位委员会讨论的研究生学位授予标准和导师资格审核标准广泛征求教师意见。

10月23日下午在材料学院大会议室召开全院大会,材料学院副院长夏晓红领学《学位法》并强调了贯彻落实《学位法》的重要意义。指出《学位法》进一步规范了学位授予工作,明确了学术型与专业型人才分类培养机制,同时为学位申请人的相关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学院的学位工作开展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原则。与会人员就材料学院研究生培养及学位工作中的现状、问题以及后续如何进一步完善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讨论。

10月25日,学院就研究生集中和分散学习《学位法》做出部署和安排,帮助学生理解其作为学位申请人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下一步,材料学院将结合此次《学位法》的学习和宣传,全面规范研究生培养和学位管理工作,切实将《学位法》的精神贯彻到位。

(审核:鲁力格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