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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7)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4-03-26      来源:      阅读次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学科专业特点,制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在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安排下,组建复试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的组织和考核工作。

学院成立监察巡视组,负责监督复试相关工作规定的执行情况,巡查复试现场情况,监督信息公开、公示情况,受理、调查并处理考生申诉和质询。


二、招生计划

我院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三、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1.我院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如下:

2.报考我院且满足相关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的单科和总分分数线的考生即可进入我院复试。复试名单详见我院有关公告。


、复试形式内容

我院各专业均为现场复试。

复试包括专业知识笔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考查三项,每项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及格。复试考核内容和形式如下:

1.专业知识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可以提前30分钟交卷)。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材料结构表征及应用。

参考书目:

2.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考查为综合面试,考生考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个人自述3分钟,对话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英语语言应用能力。

(2)综合素质考查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治学态度、心理素质和培养潜力,全面考察考生的能力和水平。综合素质考查在面试中进行,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①个人陈述3分钟,介绍学业背景、考生学习、生活、工作简况及自我发展规划等。

②考官就学生陈述情况、理论知识考核等方面进行综合提问。(6分钟)

③考官通过提问重点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察(3分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收取。

3.同等学力考生须另外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能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为笔试(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可以提前30分钟交卷)。

加试科目满分100分/门。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参考书目:

 

五、复试程序

1.资格审核

考生应根据我院复试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或学历认证报告(往届考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考生)供资格审查。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的复印件。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且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后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于复试前联系我院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学校审核通过后,准予参加复试。

按照教育部规定,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前须向我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学校审核通过后,准予参加复试。

2.复试

请务必按时段候考,按时参加复试各环节的考核,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六、复试时间

一志愿复试:2024年3月29日-3月30日。

调剂复试:在一志愿复试招生计划未满的情况下,进行调剂复试,具体安排见后续学院网站通知。


、复试成绩计算及拟录取原则

1.专业知识考查、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查各100分,2门加试科目各100分(加试科目不计入复试总评成绩),计算复试综合成绩时专业知识考查占比30%、外国语听说能力占比30%、综合素质考查占比40%。

计算总评成绩时,初试成绩(按“初试总分/初试满分×100”的方式折算为百分制)占60%,复试成绩占40%,均保留2位小数。

2.复试结束后3天内,在我院网站公布参加复试考生的成绩,成绩公示时间为3天。

3.拟录取原则

(1)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复试成绩及格、加试成绩及格(需加试的考生)的前提下,将按招生专业(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对总评成绩进行排序,按专业以总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总评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排序)。

国家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获湖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暑期优秀大学生夏令营优秀营员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

①资格审核不合格;

②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③复试单科成绩不及格;

④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

⑤经查实复试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

(3)成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将按照下达招生计划情况向研究生院报送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


八、调剂细则

根据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和学校下达招生计划数,我院各招生专业均接受适量调剂生。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在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完成之后另行组织。

1.拟接收调剂专业

2.申请调入我校的考生应符合以下要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A类线和拟调入专业的国家A类线。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一般应相同。

(3)学术学位类招生专业,接收相同或相近的学术学位类专业考生;专业学位类招生专业,接收相同或相近的学术学位类或专业学位类考生。

符合我院调剂要求的考生,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初试科目不同或初试专业不同的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结合外语水平、数学成绩,本科阶段的学业成绩等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3.调剂工作安排

(1)所有调剂考生均应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调剂手续。

(2)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详见我院调剂公告。调剂生复试程序、复试形式与内容、复试成绩计算及拟录取原则与第一志愿考生基本相同。调剂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以研招网发送的复试通知时间为准。


九、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以《湖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https://yz.hubu.edu.cn/info/1011/2919.htm)及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十、咨询与监督方式

湖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和申诉电话:

027-88661729

湖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举报电话:

027-88665778

湖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