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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3-03-08      来源:院办公室      阅读次数:

一、报考条件

符合湖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基本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

5.学历、学位要求:

申请-考核

应届或往届硕士研究生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截至新生报到当日)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2.本科和硕士阶段均为全日制学历教育,能够全日制非定向在校攻读博士学位

硕博连读

2+3

本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年在读,且本科和硕士阶段均为全日制学历教育。

 

 

我校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持境外学历或学位报考的考生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或学位认证报告。

 

6.学术能力要求:

申请-考核

应届或往届硕士研究生

英语四级425分、托福80分或雅思6.0分及以上。

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一篇(含论文正式接受函,本人第一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署名),或者有效申请专利一项。

业务骨干

须为政府、企事业单位在岗工作人员,具有硕士学位,并获得国家级奖励(前3名)、或与业务工作及科学研究相关的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前2名),或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湖北省政府津贴、国家或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五一劳动奖章(劳模)、教学名师,或有不少于2项国家发明专利、国际发明专利,并以本人第一署名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能够全日制在校攻读博士学位。

硕博连读

2+3

导师推荐,英语四级不低于425分,科研能力突出,无不及格课程。

 

二、组织管理

1.2023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方式为:公开招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直接攻博3类。

2.学院成立以院长、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和副书记任副组长,以及3名以上本学科及相近学科的博士生导师任成员的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公开招考、硕博连读”两类博士的招录工作。

三、招生导师及招生计划

1.招生计划:以“申请-考核”、硕博连读两种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占当年学校下达到学院的招生计划数。

2.招生导师要求:

招生导师类别

要求

硕博连读

1. 须经学校确认具有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2. 有在研课题和充足的科研经费。

3. 能为研究生提供助研津贴(奖助学金)

申请-考核

1.须经学校确认具有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2.有在研课题和充足的科研经费。

3.能为研究生提供助研津贴(奖助学金)

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科技奖(成果奖)第一获奖人、二级教授;

2. 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等国家级重大项目;

3.属于人文学科、理学等基础学科,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项目,或在人文学科二类重要期刊、理学类一类重要期刊或SCI(2区以上)期刊,以本人第一署名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

 

四、审查流程

1.网上报名缴费(2023110-2023年331日):

1)考生按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时间履行正常的报名手续(报名、缴费、网上确认等)。

2)根据实际情况,网报时在考试方式栏目中选择“申请-考核”或“硕博连读”。

2.提交申请材料电子版(2023年46日前):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报系统内下载,盖章扫描件)、《湖北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表》(网报系统内下载,盖章扫描件,仅限硕博连读考生);

2)身份证、学位及学历证书(应届硕士生提交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校在读硕士生可提交校园卡或学生证;持境外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的扫描件;

3)本科和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授课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扫描件;

4)两位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拟报导师除外)签字、专家所在单位盖章的专家推荐书扫描件;

5)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详见附件1)、硕士期间工作总结报告(详见附件2)

6)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其中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需提供论文首页、中科院出具的检索报告,报告需明确分区及影响因子(以论文发表当年中科院升级版分区为准)、专利需附发明专利证书或专利受理通知书,其他较高级别学术成果的封面、目录、成果首尾页等证明材料;

7)各类外语等级证书扫描件。

以上所有材料放置于同一压缩包内,以考生姓名、电话命名,发送到邮箱materialhubu2015@qq.com,邮件标题为“湖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公开招考/硕博连读博士申请材料-申请类别-姓名-电话”,例:湖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硕博连读博士申请材料-2+3硕博连读-张三-134****6789。该邮箱仅供接收申请材料,不作咨询或其他用途。

3.资格审核(2023年418日前):

资格审核通过名单于2023年418日前在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3天,考生应自行留意官网发布消息。

4.综合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详见短信通知。

1)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面试。

2)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应制作ppt,介绍自己的思想政治水平、英语能力、基本学术情况、已有学术成就、读博期间计划等,并回答面试专家提问。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英语能力、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由面试专家对考生进行评分。

5.提交申请材料纸质版(综合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

1)通过资格审核并参加了综合面试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湖北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表》盖章原件(仅硕博连读考生);

②《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报名系统导出打印)盖章原件;

③成绩单盖章原件;

两位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拟报导师除外)签字、专家所在单位盖章的专家推荐书原件;

⑤身份证、最后学位及学历证书(应届硕士生提交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校在读硕士生可提交校园卡或学生证;持境外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

⑥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复印件;

⑦各类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⑧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详见附件1)、硕士期间工作总结报告(详见附件2)

2)所有材料用A4纸打印,其中原件单独放置,复印件按上文所示顺序装订成册。

3)所有纸质材料须通过邮政EMS于指定时间内寄,备注栏注明“博士报名+报名号”,或由考生本人送达。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湖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08室,收件人:陈执,电话:027-88661729,邮编:430062。

4)逾期未提交纸质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取消录取资格。

 

五、录取

1.拟录取名单于综合面试后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未被公示的考生即为未通过考核。

2.学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由研究生院公示最后拟录取名单并统一进行录取工作。

3.后续办理博士录取手续等事项另行通知。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38


 附件1-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撰写提纲模板-2023版.doc 

附件2-硕士期间工作总结报告撰写提纲模板-2023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