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湖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7)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 |||||||||||||||||||||||||||||||||||||||||||||||||||||||||||||||||||||||||||||||||||
发布时间:2023-03-24 来源:院办公室 阅读次数: | |||||||||||||||||||||||||||||||||||||||||||||||||||||||||||||||||||||||||||||||||||
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学科专业特点,制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安排下,组建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复试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的组织和考核工作。 学院成立监察巡视组,负责监督复试相关工作规定的执行情况,巡查复试现场情况,监督信息公开、公示情况,受理、调查并处理考生申诉和质询。 二、招生计划 我院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三、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1.我院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如下:
2.凡报考我院且满足相关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的单科和总分分数线的考生即可进入我院复试。复试名单详见我院有关公告。
四、复试时间 一志愿复试:2023年3月31日-4月1日。
考生复试考场及考试顺序随机产生,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调剂复试:在一志愿复试招生计划未满的情况下,进行调剂复试,具体安排见后续学院网站通知。
五、复试形式和内容 我院各专业均为现场复试。 复试包括专业知识笔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考查三项,每项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生每项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复试考核内容和形式如下: 1.专业知识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可以提前30分钟交卷)。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材料结构表征及应用》、《高分子化学与物理》选一且与初试科目不重复。 参考书目: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个人自述3分钟,对话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英语语言应用能力。 (2)综合素质考查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治学态度、心理素质和培养潜力,全面考察考生的能力和水平。综合素质考查在面试中进行,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①个人陈述3分钟,介绍学业背景、考生学习、生活、工作简况及自我发展规划等。 ②考官就学生陈述情况、理论知识考核等方面进行综合提问。(6分钟) ③考官通过提问重点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察(3分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收取。 3.同等学力考生须另外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能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为笔试(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可以提前30分钟交卷)。 加试科目满分100分/门。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加试考试时间、地点报到时另行通知。 参考书目:
六、复试程序资格审核 进入复试的考生应根据湖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在复试前进行线下报到与各类材料审核。复试资格审核包括核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往届考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考生)、《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等材料。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参加复试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校外考生须持身份证、准考证进校(校外车辆谢绝进校)。 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需现场扫码缴纳复试费,复试费100元/人,同等学力加试费200元/人。 七、复试成绩计算及拟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专业知识笔试、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查,2门加试科目各100分(加试科目不计入复试总评成绩),计算复试综合成绩时专业知识笔试占比30%、外国语听说能力占比30%、综合素质考查占比40%。 计算总评成绩时,初试成绩(按“初试总分/初试满分×100”的方式折算为百分制)占60%,复试成绩占40%,均保留2位小数。 2.复试合格的考生将按招生专业(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对总评成绩进行排序。如总评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排序。 (1)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复试成绩及格、加试成绩及格(需加试的考生)的前提下,录取顺序及排名规则如下: 一志愿考生,按专业以总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调剂考生,按专业以总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第一次复试录取人数未达到拟招生人数时,进行第二次调剂。 国家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获湖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2年暑期优秀大学生夏令营优秀营员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 ①资格审核不合格; ②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③复试单科成绩不及格; ④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 ⑤经查实复试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 (3)学校不进行破格录取。 (4)考生(含推免生)体检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复试结束后3天内,在我院网站公布参加复试考生的成绩,成绩公示时间为3天。成绩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 电话:027-88661729 邮箱:materialhubu2015@qq.com 联系人:陈老师 八、调剂细则 1.根据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和学校下达招生计划数,我院各招生专业均接受适量调剂生。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在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完成之后另行组织。 1.拟接收调剂专业
2.申请调入我校的考生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拟调入专业的国家A类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相同。 (4)学术学位类招生专业,接收相同或相近的学术学位类专业考生;专业学位类招生专业,接收相同或相近的学术学位类或专业学位类考生。 3.调剂工作安排: (1)所有调剂考生均应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调剂手续。 (2)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详见我院调剂公告。调剂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以研招网发送的复试通知时间为准。 (3)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 (4)调剂拟录取考生在“研招网”接受待录取通知的时限为24小时,逾期未接受的取消待录取资格。 九、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以《湖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http://yz.hubu.edu.cn/info/1011/2730.htm)及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湖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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