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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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7)2022 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2-04-14      来源:      阅读次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学校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学科专业特点,制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安排下,组建考核小组,负责考试各环节的组织和考核工作。

学院成立监察组,负责监督考试相关工作规定的执行情况,巡查复试现场情况,监督信息公开、公示情况,受理、调查并处理考生申诉和质询。

二、考试方式和内容

(一)初试

初试为外国语和业务课考核,学院考核小组对学生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评审打分,不组织考生集中线下笔试。

1.外国语

考生提供英语四/六级、雅思、托福、GRE、公开发表的外文文章等相关材料(只需要提供一个考生最好的英语考试成绩单即可),考核小组综合材料确定考生英语成绩(英语四级425分为及格线,英语四级低于425分者取消录取资格)。

2.业务课

考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包括著作、论文、专利等),以及其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等作为综合考察依据,确定考生业务课成绩。

业务课一:根据硕士学位论文及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赋分。

业务课二:根据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赋分。

3.材料提交

考生将以上所有个人相关材料用PDF形式保存为电子文档,放置于同一个压缩包,以考生本人姓名命名,于4月20日之前发送到学院考博材料接收电子邮箱materialhubu2015@qq.com,逾期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初试。

(二)复试

复试为综合能力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术能力、外国语能力等内容,考试形式为网络远程面试。面试时间不少于20 分钟。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学术能力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全面考查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如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3.外语能力

包括个人陈述以及考官提问等环节,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

三、考试时间

我院博士研究生初试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4月20日,复试考核时间初步定为4月底,具体时间见学院官网有关通知。考生未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试成绩

1.初试、复试结束后2天内,在我院网站分别公布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总评成绩,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网站为http://matsci.hubu.edu.cn/

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

电话:027-88661729

邮箱:materialhubu2015@qq.com

联系人:陈老师

2.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综合能力各100分。按以下办法计算总评成绩,总评成绩保留2 位小数。

总评成绩=外国语×20%+业务课一×20%+业务课二×20%+综合能力×40%。

五、录取

1.已于今年上半年考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的直博、硕博连读(含十年树人)和“申请-审核”考生直接录取。

2.除上述直接录取的考生以外的考生,按总评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依次进行录取。(每名导师每年只能招收一名博士生,即当导师名下有不止一名考生报名时,只能有成绩最高的一名考生参与排序)。

3.单科不合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被录取。

成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将按照招生情况向研究生院报送考试结果。拟录取公示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进行。考生需进行体检、调档等程序,按学校统一要求办理,另行通知。

湖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