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年度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博士国家奖学金评审相关工作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24-10-10 来源: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阅读次数: | |
各位博士研究生: 根据研工部《关于做好2024年湖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启动2024年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 一、名额分配及组织程序 (一)博士研究生国奖申请者按照“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位点进行申报,2024年下达名额2个。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牵头,物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新能源与电气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共同完成评审工作。 (二)拟申请者于10月12日(周六)10:00前,按照通知要求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一次性交至所在学院(逾期补交视为无效),由所在学院完成答辩前初审工作。申请者在提交纸质版材料第一页(《申报奖学金诚信承诺书》)封面左上角标明“姓名、学号、学院”,纸质版材料按顺序整理好,并用夹子夹好。 (三)各学院填报附件9,同申请者纸质版、电子版申报材料于10月12日(周六)16:00前交至材料学院2004办公室袁老师(联系电话:027-88661796,QQ:1327046784)。 (四)预计10月14日完成答辩并公示,请参评同学准备好答辩PPT,同时加入QQ群:681794936,后续答辩具体安排将在群内发布。现场答辩后测算总分,依据总分从高至低取满国奖名额并进行公示。 二、测评办法 参照《2024年湖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三、提交材料 1、填写附件7《申报奖学金诚信承诺书》; 2、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以下信息:论文、专利、专著、软著中可以证明作者单位、发表时间、作者排序等相关信息,在证明材料左上角标注:署名情况,分区,影响因子)。导师、分管研究生的副院长签字; 3、竞赛获奖证明材料。导师、分管研究生的副院长签字; 4、学业成绩单,可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下载,并盖院章; 5、攻读研究生或博士生期间参与学术活动情况(参会证明)、担任学生干部情况(由学院或所在党支部开具证明)、任职情况等证明材料。导师、分管研究生的副院长签字; 6、软件著作权需由导师出具实际贡献人署名情况的情况说明,导师签字; 7、《湖北大学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导出,必须正反一页纸); 8、填写附件2《湖北大学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人选情况汇总表》; 9、填写附件5《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信息一览表》; 【注意事项】 1、以上条目1-9均需纸质版,另7-9还需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lxyyx@hubu.edu.cn,邮件以“国奖申请材料-博士-姓名-学号”命名。 2、已获得过国奖同学的成果不能重复使用,本次统计的成果需在北京时间10月12日10:00前online; 3、所有成果均需导师、分管研究生的副院长签字(签章)。 【相关附件】 2024年湖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pdf 附件2:《湖北大学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人选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5:《湖北大学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人信息一览表》.xlsx
附件9:xx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信息一览表.xlsx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