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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09-10      来源:教学办      阅读次数: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

                学院签章: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签字: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

陈亮、郭志光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副组长

鲁力格格、张群朝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施德安、夏晓红、常钢、董兵海、祁亚军、尤俊

推免生申请资格条件

一、推荐对象及申请基本条件

1. 全日制在籍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2.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四个自信,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基础扎实,修完培养方案规定所要求课程且成绩优秀;

4. 专业志向远大,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5.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法违纪、考试作弊和其他不端行为;

6. 品行表现优良,无违规违纪处分记录。

二、推荐免试研究生类别

A类:普通类,免试直接攻读研究生。

C类:教育部“研究生支教团”项目。保留入学资格1年,保留入学资格期间赴西部地区支教1年,期满后免试直接攻读研究生。

三、申请资格

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同年级同专业可比较性的前三学年学业成绩排名不低于50%


申请A类免试研究生者,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同时应注意以下要求:

1. 符合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推免条件的学生可以同时申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和研究生支教团的遴选、或者同时申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和创新创业学院的遴选。不允许学生同时获得研究生支教团和创新创业学院的推荐。学生最终只能获得一个单位的推免资格。

2. 楚才学生统一在楚才学院进行推免考核,不得占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的推免名额;中途退出楚才学院(指在推免工作开展前)的应届毕业生在申请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推免时,其学业成绩要依照学科性学院统一标准进行排名,即同年级同专业可比较性的前三学年学业成绩。

申请C类免试研究生者,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业成绩和英语成绩底线应与所在专业普通类推免生成绩底线保持一致。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凡有不良记录者,一票否决,不得入选;

4.具有一定的表达能力,形象素质好,逻辑思维强,有较强的吃苦精神与适应能力,身心健康,能胜任西部地区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体检标准》;

5.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拟入选名单公示后,候选人不得因获得其他免试推荐研究生名额等原因放弃名额;

6.具备以下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已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或已报名参加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

2)有丰富的志愿服务经历并取得一定的社会反响的;有西部基层地区长期支教经历者或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有突出表现者优先;

3)具有校团委兼职团干部、校级团学组织负责人或学院团委副书记(学生)、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任职经历的;

4)参与各类竞赛活动(社会实践、学术科技、文体艺术、创新创业活动等),并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的;

5)个人事迹极其突出,在校内外产生广泛积极影响,并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的。


素质

考核

考核

方式

专家组会议审定

专家

名单

陈亮、郭志光、鲁力格格、施德安、夏晓红、常钢、张群朝、董兵海、祁亚军、尤俊

时间

地点

202491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二楼小会议室

推荐原则

一、学院核准课程成绩组成:

课程成绩即为学生前三学年的必修课和专选课的加权平均成绩,以百分制计。

二、综合素质成绩评议细则

1. 素质成绩类别及等级见“计算细则”。

2. 奖、助学金类证书不加分。学生在某一类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分值最高项,不重复计算。

3.“特殊学术专长者”必须达到学生所在学科性学院推免条件。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学院应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可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其它具体计算细则见附表。

三、排名方式及依据

计分规则:综合成绩=学业成绩×80%+素质成绩(最高20分);

思想品德考核采取一票否决制。

排名规则:根据学校文件,实行分专业排名。


计算细则

1.科研成果类(上限7分)只提供最高等级成果证明,论文、科创项目、科研获奖、发明创造同类别积分不累加

条目

计分

备注

论文

SCI一区

独立第一作者7

1. SCI分区以中科院分区为准,遵循就高原则。

2. 论文须正式发表或Online;第一作者计全分;共同第一作者,排名第一,乘以0.8计分;共同第一作者,排名第二或者第三,乘以0.5计分;指导教师第一,学生本人第二作者论文,乘以0.3计分。所有论文只能被单人唯一使用一次。

3. 中文重要期刊以《湖北大学重要期刊目录。(试行)》(校科发字[2019]2号)为准。

SCI二区

独立第一作者5

SCI三区

独立第一作者3

SCI四区或EI

其它中文重要期刊

独立第一作者1

科创项目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主持人5

1. 立项。

2. 项目的署名只认第一主持人。

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主持人3

国家级教研、科研项目

主持人5

省部级教研、科研项目

主持人3

厅局级科研项目

主持人1

科研获奖

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


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分、1分、0.5分;


1. 各类奖项加分按排序依次递减,奖项中有多名学生的按以下分配原则计分。(2人:排名依次占比60%40%3人:排名依次占比50%30%20%4人:排名依次占比40%30%20%10%;超过5人只计前4人。)


发明创造

国家发明专利

第一发明人3

1. 专利已获授权。

2. 专利内容与材料学相关。

3. 在所有学生发明人中排第一计全分。第二及以后排名不计分。

软件著作权

第一发明人1

2.竞赛获奖类(上限7分)只提供最高等级成果证明,所有积分不累加

条目

计分

备注

挑战杯

1.“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2.“挑战杯(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国家级:一等奖以上、二、三等奖,分别计7分、5分、3

省级:一等奖以上、二、三等奖,分别计5分、3分、1

1.各类奖项加分按排序依次递减,奖项中有多名学生的按以下分配原则计分。(2人:排名依次占比60%40%3人:排名依次占比50%30%20%4人:排名依次占比40%30%20%10%;超过5人只计前4人。)


2.同项目获奖,只计算1次,就高不就低。

互联网+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国家级:一等奖以上、二、三等奖,分别计7分、5分、3

省级:一等奖以上、二、三等奖,分别计5分、3分、1

A2类项目

1.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2. 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3.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

4. 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

5. 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大学生组);

国家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分、3分、1分、0.5

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分、0.5分、0.3

非专业学科B1B2类项目

1.全国高校无机非金属材料基础知识大赛;

2.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

3.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4.湖北省大学生数学竞赛;

5.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6.“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写作、阅读、辩论大赛;

7.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

8.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

9.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

10.其它经遴选工作小组认定的竞赛项目。





国家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分、2分、1分、0.5

赛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分、0.5分、0.3

3.服兵役类(上限2分)

条目

计分

备注

服兵役

年满退役

2

提供证书

4.社会服务类(上限2分)志愿服务、学生干部、国际组织实习同类别不累加

条目

计分

备注

志愿服务

国家级、省部级、市级,依次计2分、1分、0.5

有证明材料

学生干部

校、院两级团学组织主席团负责人,任职满一年加1分;党支委、班级学生干部,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任职一年加0.5分,其他班干部任职一年加0.3分。

有证明材料

国际组织实习

按照每月0.1分计入,不满1月不加分,封顶1分。

有证明材料

5.综合获奖类(上限2分)

条目

计分

备注

个人荣誉

国家级

2

优秀学生、团员、党员、学生干部,先进个人等称号。

省部级

1

校级

0.3

优秀营员


申请A+学科单位

1.5

申请校内外单位优秀营员,以教育部公布第五轮学科评估结果为A-及以上的单位为准。

申请A学科单位

1

申请A-学科单位

0.5

申请中科院系统和湖北大学

1












工作完成时间节点

推荐程序

12024910号学院推免工作方案备案和公示.所有推免材料成果核准项目截止时间为2024910日。

2、报名时间:2024911-128:30-11:30, 1430-17:30。学生填写《湖北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及承诺书(附件1、附件2),并连同成绩单、有关成果、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所在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3、报名者需提交申请表、承诺书、和其它加分项目的原件及复印件。若有成果为多人共享,需提供书面的学生排序情况,附上导师及所有成员的签名。所有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91217:30,过时不候,不予认定。报名材料请递交到学院二楼教学办公室。

4913-15日,审核和评议。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指定专人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对申请学生进行素质成绩评议,并计算学生综合成绩及分专业排名。

5916-19号,学院按照推免生计划数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公示(候补名单排序)。拟推荐和候补名单及相应信息应在学院网站、公告栏公示4天。

692012:00前,学院报拟推荐名单到本科生院审核。

7923-25号,学校公示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名单;927日上传教育部。










 附件1 湖北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报名申请表.doc 

 附件2 湖北大学学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