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2018年度开放课题申报通知 | |
发布时间:2018-11-13 来源: 阅读次数: | |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精神,充分利用实验室的学科优势和平台资源,建立开放共享的运行机制,凝聚国内外优秀学者,开展合作研究与科技攻关,促进实验室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水平的提高,特设立高分子材料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与实验室研究方向密切相关的科研项目。现将开放基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简介 高分子材料湖北省重点实验室依托于湖北大学,2000年经湖北省科技厅批准立项建设运行,2005年通过验收。实验室以科技攻关项目为主导,以校企合作为平台,以面向企业应用为目的,形成了水基高分子材料、新能源用高分子材料、热塑性聚合物合金材料三个特色研究方向,旨在以建立开放共享为重点,以创新能力提升为突破口,汇聚一批学术领军人才与科研创新团队,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研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二、申报条件及选题范围 1. 申报者应具备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在领域内具有一定学术造诣和科研创新能力,鼓励院际、校际、校企联合申报; 2. 申报者应以科研团队形式申报,且须发表署名实验室的学术论文; 3. 基金申报领域 (1)水基高分子材料 (2)新能源用高分子材料 (3)热塑性聚合物合金材料 4. 项目名称须符合开放基金申报领域,研究内容新颖,研究方法合理可行,绩效考核目标明确,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 三、申报评审程序及时间 1. 申报者须如实填写《高分子材料湖北省重点实验室2018年度开放基金申报资格审查表》及《高分子材料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报清单》(见附件),将纸质版审查表及附件材料于2018年12月3日前报送至湖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08,并将电子版审查表及附件材料发送至md_9906@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2. 实验室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组织填写《高分子材料湖北省重点实验室2018年度开放基金申报书》; 3. 实验室邀请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择优确定资助项目及资助经费。 四、项目资助及成果署名 1. 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1年; 2. 依托实验室取得的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应标注为“高分子材料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湖北大学(Hubei Key Laboratory of Polymer Materials, Hubei University)”。
联 系 人:邓敏 联系电话:027-88661729 电子邮箱:md_9906@163.com
高分子材料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2018年11月1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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