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2017年度开放基金的申报通知 | |
发布时间:2018-03-01 来源: 阅读次数: | |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精神,充分利用实验室的学科优势和平台资源,建立开放共享的运行机制,凝聚国内外优秀学者,开展合作研究与科技攻关,促进实验室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水平的提高,特设立高分子材料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与实验室研究方向密切相关的科研项目。现将开放基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简介 高分子材料湖北省重点实验室依托于湖北大学,2000年经湖北省科技厅批准立项建设运行,2005年通过验收。实验室以科技攻关项目为主导,以校企合作为平台,以面向企业应用为目的,形成了水基高分子材料、新能源用高分子材料、热塑性聚合物合金材料三个特色研究方向,旨在以建立开放共享为重点,以创新能力提升为突破口,汇聚一批学术领军人才与科研创新团队,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研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二、申报条件及选题范围 1.申报者应具备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在领域内具有一定学术造诣和科研创新能力,鼓励院际、校际、校企联合申报; 2.申报者应以科研团队形式申报,且须发表署名实验室的学术论文; 3.基金申报领域 (1)水基高分子材料 (2)新能源用高分子材料 (3)热塑性聚合物合金材料 4.项目名称须符合开放基金申报领域,研究内容新颖,研究方法合理可行,绩效考核目标明确,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 三、申报评审程序及时间 1.申报者须如实填写《高分子材料湖北省重点实验室2017年度开放基金申报资格审查表》(见附件),将纸质版审查表及附件材料于2018年3月8日前报送至湖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5002,并将电子版审查表及附件材料发送至lijing_0608@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2.实验室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组织填写《高分子材料湖北省重点实验室2017年度开放基金申报书》; 3.实验室邀请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择优确定资助项目及资助经费。 四、经费资助及成果署名 1.项目拟资助数为14项,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为0.5-2万元,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1年; 2.依托实验室取得的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应标注为“高分子材料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湖北大学(Hubei Key Laboratory of Polymer Materials, Hubei University)”。 联系人:李静 联系电话:027-88661729 电子邮箱:lijing_0608@163.com 附件: 高分子材料湖北省重点实验室2017年度开放基金申报资格审查表 高分子材料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2018年3月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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