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学科专业特点,制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在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安排下,组建复试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的组织和考核工作。
学院成立监察组,负责监督复试相关工作规定的执行情况,巡查复试现场情况,监督信息公开、公示情况,受理、调查并处理考生申诉和质询。
二、招生计划
我院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最终招生计划以实际下达为准。
三、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一)我院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如下:
(二)报考我院且满足相关学科专业的单科和总分分数线的考生可参加我院复试。复试名单详见我院有关公告。
四、一志愿复试形式和内容
(一)一志愿复试
我院一志愿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组织复试。
(二)一志愿复试形式和内容
学院根据招生专业对硕士研究生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能力的考查要求,确定我院一志愿复试考核内容和形式如下。
复试包括专业知识笔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考查三项,每项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及格。复试考核内容和形式如下:
1.专业知识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材料结构表征及应用。
参考书目:
考试科目名称 |
参考书 |
笔试科目 |
材料结构表征及应用 |
《现代材料分析方法》,施德安、任小明著,科学出版社 |
2.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考查为综合面试,考生考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个人自述3分钟,对话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英语语言应用能力。
(2)综合素质考查主要考察以下方面:①考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②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③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④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⑤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考查在面试中进行,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①个人陈述3分钟,介绍学业背景、考生学习、生活、工作简况及自我发展规划等。
②考官就考生陈述情况、理论知识考核等方面进行综合提问。(6分钟)
③考官通过提问重点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察(3分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收取。
五、复试程序
(一)资格审核
考生应根据我院复试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00元/人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往届考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考生)等材料供资格审查,以上材料需要查验原件并上交相应复印件。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申请免初试、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于复试前联系招生学院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院初审后报学校复审。
(二)一志愿资格审核和复试时间
一志愿复试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3月21日,各项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报到时通知。资格审核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周五)14:00-17:00,资格审核地点为创新创业学院B311会议室。
考生报到前,请务必仔细了解学院复试细则,并妥善做好行程、食宿安排。
请务必按时参加复试各环节的考核,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六、复试成绩计算及拟录取原则
(一)专业知识考查、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查各100分,计算复试综合成绩时专业知识考查占比30%、外国语听说能力占比30%、综合素质考查占比40%。
计算总评成绩时,初试成绩(按“初试总分/初试满分×100”的方式折算为百分制)占60%,复试综合成绩占40%,均保留2位小数。
(二)复试结束后3天内,在我院网站公布参加复试考生的成绩,成绩公示时间为3天。成绩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
电话:027-88661729 邮箱:470832440@qq.com 联系人:杨老师
(三)拟录取原则
1.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复试成绩及格的前提下:将按招生专业所在一级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对总评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如复试总评成绩相同,则按复试综合成绩排序;如复试综合成绩也相同,则按初试英语成绩排序)。
国家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
①资格审核不合格;
②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③复试单科或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
④经查实复试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
⑤定向就业考生未与在职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3.成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将按照下达招生计划情况向研究生院报送复试结果。第一志愿考生可于4月7日前后在研招网查看拟录取情况。
4.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
5.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需提交《思想政治品德表现考核表》,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出具考核意见并加盖印章。
七、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我院相关专业均接收调剂。按照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具体接收调剂专业、调剂复试形式和内容等见后续调剂公告。
(二)调剂流程
1.调剂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2.考生填写调剂报考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于3月27日起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我院调剂意向志愿,并于4月8日起登录系统填报正式调剂志愿。
3.学院将依据考生初试成绩、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初试科目、本科阶段的学业成绩、学术水平等择优遴选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系统中接受复试通知后,参加学校复试。
4.复试合格的考生,将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则为被我院拟录取。
八、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以《湖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http://yz.hubu.edu.cn/info/1011/3420.htm)及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湖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3月16日